2013/03/03

南亞婦女專題

南亞婦權低落 宗教非禍首
印巴學者:部落文化貶女性是元兇

【明報專訊】過去半年,南亞先後發生兩宗震撼全球的針對女性暴力案,先是爭取婦女教育權的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,被塔利班槍手伏擊幾乎喪命;再有印度女生喬蒂遭6名暴徒輪姦傷重死亡。上周五,印度又發生性侵7歲女童案觸發暴力示威。西方傳媒常突出激進伊斯蘭壓迫婦女,但印度駭人輪姦案卻衝擊了這個偏見定型,令人反思南亞婦權低落根源何在。本報專訪兩位在港任教、來自印度及巴基斯坦學者,他們認同南亞農鄉社會部落文化盛行,是女性地位遭貶抑關鍵;對宗教的偏狹詮釋,更成進一步壓迫婦女手段。

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(UNDP2011年的《人類發展報告》,在「性別不平等指數」中,南亞國家表現普遍低落。根據指數評分,在「性別不平等指數」中,中國全球排35,巴基斯坦和印度分別排115129(見表)。在96%國民信奉伊斯蘭教的巴基斯坦,排名比13.4%國民信奉伊斯蘭教的印度還要高。

南亞部落文化女性吃虧

巴基斯坦籍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訪問教授明哈杰(Syed Minhaj ul Hassan)稱,南亞婦女地位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,是當地社會的構成仍以農鄉為主,部落文化(tribal culture)盛行。「在這種部落文化中,對別人依賴等於地位弱勢。因農鄉女性普遍在經濟和力量上依賴男性,地位自然低落。」他以自己祖國為例,指巴基斯坦至今七成地區仍是鄉村,令女性社會地位偏低的文化代代相傳,難以改變。

由於世上不少女權明顯較低的國家都是伊斯蘭國家,外界不免關注宗教對女性地位影響。明哈杰承認,宗教的確是一個因素,但強調伊斯蘭教並非打壓女權的宗教,只是社會地位較高的人士,以不合時宜或斷章取義的方式詮釋經文,從而鞏固貶低女性地位的風氣。

部分人斷章取義詮經文

明哈杰說:「以通姦罪為例,不少巴基斯坦婦女一旦被懷疑出軌,便會面臨暴力對待甚至擲石處死,反映部落文化輕視女性生命;若男性干犯性罪行,就會引據伊斯蘭教法律,要求至少4名證人作證,指親眼目睹男女交媾一刻才能定罪,門檻之高幾乎不可能做到。」他說,依照宗教律例,證人無足夠證據就提出指控,可能被裁定誣陷他人,面臨嚴懲,令不少人不敢輕言頂證,進一步降低對女性施暴的男性被定罪的可能。

印度裔的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隆納(Fozia Nazir Lone)認為,世上大部分宗教的教義不會為女性帶來壓迫,問題是保守宗教領袖「往往採取原教旨主義的方式字面解讀經文,來將自己對女性的偏見合理化」。

她指出,在印度,不論伊斯蘭教還是印度教社會,女性地位都低下,農鄉地區更差。事實上,在輪姦案受害人喬蒂死後不久,一名印度教「精神領袖」竟聲稱喬蒂與6名暴徒「同樣有責」,又說若果喬蒂當時「以神的名義」發誓將暴徒「視為兄弟」來求饒,慘劇就不會發生,惹來印度民眾炮轟。

改變關鍵在於教育

隆納強調,這種思想風氣非常危險,要化解它帶來的女性偏見,關鍵在推廣教育,尤其讓女性得到知識,「就像塔利班,他們不容許女性接受教育,就是怕她們明白(自己可以改變地位低下的命運)。教育重要之處,就是讓女性可自己閱讀書本和理解經文,得到財政獨立,從而打破身上的文化和宗教枷鎖」。

有歷史學家指出,若說當代中國走了一條激進社會革命道路,印度(南亞)所走的就是一條沒有社會革命的道路。到底南亞諸國能否毋須經歷革命痛楚,而是透過推動教育和經濟發展,循序漸進完成社會現代化工程,世界拭目以待。

明報記者 周宏量

(明報 國際版 2013-3-3)

3 則留言:

  1. 「可蘭經沒禁止女性求學」

    【明報專訊】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為爭取求學機會,差點命喪於塔利班之手,令該國蒙上打壓婦女教育權的陰影。但該國學者明哈杰強調,阻止女性求學的塔利班激進教義實是源自沙特阿拉伯,不能等同於南亞社會或伊斯蘭教。

    明哈杰稱,南亞社會傳統上不會阻止女性接受教育,《可蘭經》亦無條文禁止女性求學。他指巴基斯坦及阿富汗踐踏女性教育權利的惡劣形象,全係因塔利班,但後者即使在本身活躍的普什圖族地區(即阿富汗南部及巴國西北部)也非主流,只因行為激進而受到西方傳媒渲染誇大影響。

    南亞文化鄙視攻擊女性報復

    相反的是,塔利班所作所為其實在當地惹來不滿。明哈杰指,南亞部落文化鄙視針對女性的報復攻擊行為,故槍手公然傷害手無寸鐵的馬拉拉,巴國民眾便視之為無恥和懦夫之舉。塔利班更與不少地區部落領袖不咬弦,至少數十名宗族長老因此被暗殺。

    明哈杰指出巴阿兩國的塔利班思想,其實源於沙特阿拉伯的極端保守宗教派系。1980年代蘇聯入侵阿富汗期間,不少沙特宗教狂熱分子進入普什圖族地區打「聖戰」,其間將極端保守教義帶入當地,埋下塔利班崛起之苗。其實塔利班對女性的嚴格規限,例如必須將罩袍由頭蓋落腳的規定,便與沙特更為接近。

    話雖如此,南亞女性整體地位低落仍是不爭事實。該地區雖不斷湧現女性總理,但她們都是權貴家族之後,例如印度的甘地夫人(Indira Gandhi)便是開國元勳之女,巴基斯坦的貝娜齊爾(Benazir Bhutto)父親也曾任總理,印證到社會階級地位才是南亞婦女命運差別的關鍵。

    階級嫁妝左右女性命運

    相比之下,普羅婦女命運往往坎坷得多。印度學者隆納認為,嫁妝這項源自印度教、後來在南亞社會普及的習俗,正是南亞婦女蒙受眾多不平等待遇的關鍵,因為它常令女家傾家蕩產,間接助長「女嬰墮胎」風氣,避免將來嫁女時「蝕大本」。在印度和孟加拉部分地方,男家更可能嫌嫁妝不夠豐厚而燒死新過門的妻子。雖然南亞國家政府常說嫁妝文化「已受控制」,但不少報告強調此風氣尚未杜絕,政府和民間仍須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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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「馬拉拉」源自阿富汗版聖女貞德

    【明報專訊】巴基斯坦少女馬拉拉(Malala Yousafzai)為了爭取婦女教育權幾乎喪命,但她矢言無悔,原來她的名字取自同屬普什圖族的民族英雌:在1880年阿富汗邁萬德之戰,一個少女挺身而出鼓舞士氣,率領族人擊了退殖民者,後世稱她為「邁萬德的馬拉拉」(Malalai of Maiwand),西方更將這位少女比喻為「阿富汗的聖女貞德」。

    馬拉拉早年受訪時,承認這一個取名的原因,並表示要學習對方的勇氣,為爭取婦女教育權而奮鬥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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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比較印巴女權:對方「差些」

    【明報專訊】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婦權地位誰的比較好?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2011年的《人類發展報告》,巴基斯坦的情似乎要比印度好一點,不過,路透社旗下統計機構Trust Law同年曾選出全球5大「女性活得最危險的國家」,南亞國家佔其三,塔利班肆虐的阿富汗居首,巴基斯坦排第3,印度則排第4。

    印巴學者觀點各異

    喬蒂輪姦案發生不久,巴基斯坦一名女權領袖表示,印巴兩國在推動女權上應該不分疆界,但印度輿論卻有點不以為然,覺得巴國女權遠比印度差。對此,巴基斯坦籍教授明哈杰並不認同。他認為,與伊斯蘭社會相比,印度教社會的女性地位普遍較低,相信印度女權比不上巴基斯坦,「例如『殉葬』(Sati)是印度教傳統,與巴基斯坦半點關係都沒有。嫁妝文化則在兩國皆有」。明哈杰說,嫁妝遺害在城市地區更為惡劣,認為城市化較高的印度社會情,恐怕只會比巴國更壞。

    但來自印度的學者隆納則認為,喬蒂案引發的連串女性上街示威,足以證明女性在印度比巴基斯坦有更多權利和自由表達意見。

    她強調,諸如印度、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曾長期在英屬印度殖民地的同一屋簷下,各地文化雖有差異,但整體上文化相近,女權情况也接近,「這些國家沒有經歷西方社會的改革思潮,因此不像西方社會,當地女權意識尚未普及」。

    但她認為巴基斯坦社會教育程度普遍較低,相信婦權問題只會比印度更嚴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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