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1/07

採訪居港印度婦女談印度女權問題

女兒被當蝕本貨 養不起寧送妓院

【明報專訊】「許多印度男人看不起女性,主因是他們覺得女性對家族『沒有用處』。男人既然不尊重女人,自然會覺得可以隨便玩弄女性,視她們如死物,想要就要,不想要就棄如敝屣。這可以解釋為何性暴力在印度如此普遍。」日前本港婦權團體前往印度駐港總領事館請願,聲援巴士輪姦案遇害女生,不少居港印度婦女亦有參與,來自印度北部的阿貝婭(Abeer Tafazzul)是其中一人。

按圖關閉
居港印度婦女阿貝婭(Abeer Tafazzul,左)日前參與本地請願活動,手持揚聲器在印度駐港總領事館外講述印度婦女狀。(新婦女協進會提供)

產女未復元 被迫再懷孕

阿貝婭來自印度北方邦城市勒克瑙(Lucknow),與家人移居香港已有7年。她向本報坦言,印度北部不少地區仍存在強烈的男尊女卑觀念,助長了當地歧視女性的風氣。阿貝婭語帶激動地說,當地社會文化由男權主導,認為只有男性才能繼後香燈,女性的子女只會跟隨夫姓,無法延續娘家血脈。另外,不少家庭認為女兒是「蝕本貨」,出嫁時娘家須按習俗向夫家付上巨額嫁妝,外嫁後亦只會為丈夫和子女掙錢,無法供養父母。這都是印度女嬰墮胎(female feticide)甚為普遍的原因。

女嬰墮胎導致印度嬰兒男女比例失衡,在北部旁遮普邦等地尤為嚴重。雖然印度法律明文禁止以超聲波檢驗嬰兒性別,但阿貝婭直指不少醫生會受賄代勞。最令人髮指的是,一旦誕下女嬰,「有丈夫會不理妻子是否復元,就強行要她再次懷孕,直至追到男嬰為止。我還知道有些地方,父親會將養不起的女孩送到妓院,甚至殺害。」阿貝婭說起來也不禁搖頭。

她表示,不少家庭即使沒有遺棄女兒,也會偏心兒子,讓他們好吃好住,希望令其長大更強壯養家。阿貝婭不滿道:「我認為這是非常自私的看法,並非愛惜子女!」

城市大家族 思想反守舊

她相信,解決印度性暴力問題的關鍵,在於改變社會對女性的不平等看法。「當然類似陳腐觀念是因家庭而異,也不一定是偏僻農村才有,例如我爸爸本身便對生女很高興,反而在城市許多大家族即使過着現代化的生活,卻仍有生男不生女的守舊思想。」對於站出來聲援祖國女性、爭取改善女權。她說﹕「我們站出來,不是要外界當我們是受害者。我們想要的是改變,希望下一代變得更好。」

明報記者 周宏量

(明報 國際版 2013-1-7)

1 則留言:

  1. 女大當嫁觀念重 被迫許身施暴者

    【明報專訊】早前有印度女孩被輪姦後報警,當地警方卻要她息事寧人,要麼接受賠償,要麼下嫁對方其中一人,女生不堪折辱服毒自盡。對港人而言,強姦案受害人要嫁予施暴者,也許匪夷所思,對此居港印度女士阿貝婭解釋稱,「女性必須結婚」的觀念,在印度許多地方根深柢固,是這種情况出現的原因。

    年幼便需為嫁人作準備

    阿貝婭說,印度女性自小便被灌輸長大要嫁人的觀念,13、14歲左右就要學烹調和做家務,為當妻子作準備。「如果女性到24、25歲還未嫁得出,身邊就會傳來流言蜚語,例如會被指身體有毛病,或與年長男性有不倫戀,甚至迷信地誣衊她靈魂不乾淨等,為其父母帶來巨大社會壓力。」她又說,如今有部分開通家庭容許女性先讀書後結婚,但仍有人質疑反正女性要嫁人,根本不用向她們供書教學。

    正是這種「女大當嫁」的觀念,為遭強姦的印度女性帶來更多噩夢。阿貝婭說,萬一未婚女性被姦,就會面臨無法出嫁之虞,因此難以啟齒報警的案例多不勝數。如果受害者住在大城市,搬去別處過一陣子事件就會淡忘,但在小鄉鎮事件就會「通天」,令受害者更難面對。為免將來嫁不出,因此有不少個案受害者會被迫嫁予施暴者。阿貝婭慨嘆:「難道他們不明白,這只會加深受害者的痛苦?」

    25歲嫁不出 即惹流言蜚語

    她續說,即使受害者有機會另嫁他人,噩夢仍未必完結。一方面社會可能不只恥笑自己家庭,甚至將受害者的夫家引為笑柄,侮辱男方娶了個「壞女人」,令雙方家庭同受重大壓力。另一方面,女性亦可能被丈夫看不起,遭家暴虐待。

    回覆刪除